继父或者继母经继子女的生父母同意,可以收养继子女,并可以不受收养法的下列限制:(一)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二)收养人无子女;(三)收养人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四)收养人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五)收养人年满三十周岁;(六)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以及收养一名的限制。
● 继父或继母收养继子女的条件较为宽松。
继父或者继母经继子女的生父母同意,可以收养继子女,并可以不受收养法的下列限制:(一)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二)收养人无子女;(三)收养人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四)收养人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五)收养人年满三十周岁;(六)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以及收养一名的限制。
● 继父或继母收养继子女的条件较为宽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