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济金是指对生活上发生困难的人给以物质补助的费用。在我国,有失业工人救济费、疾病或因工负伤救济费、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等。为了解决我国的失业问题和减轻失业职工的生活困难,劳动部门规定失业的工人和职员的工龄在一年半以上,尚未参加以工代赈、生产自救工作而无其他收入者,准予领取一定的失业救济费。工人、职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连续医疗期间在六个月以上时,按月付给疾病或非因工负伤救济费,至能工作或确定为残废或死亡时止。工人、职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时,按其供养直系亲属的人数,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
● 我国实行劳动合同制以后,劳动合同制工人因工或因病死亡的救济费与所在企业原固定工人同等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