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李主席,尊敬的各位来宾:
大家上午好。很高兴能够受邀参加这次视障高等融合教育研讨会,我国高等教育发展已经将近20年了,不仅在办学规模、办学模式、办学层次和专业发展、培养目标等方面都取得了一定的进步。
首先,我国相继在一些普通高效都建立了特殊教育学院,或开设了系和专业,采取单独考试、单独录取的方式招收盲聋和肢体残疾学生。比如像山东滨州医学院肢体残疾人临床医学系,长春大学特殊教育学院、天津理工大学聋人工学院、北京联合大学特殊教育学院等等。此外,南京中医药大学、上海美术学院、南京金陵职业大学、湖北金州大学也相继开办了招收残疾人的专业或班级。其次,我们一些普通高校,高等学校招收残疾学生像华东师大就招收了上海的视障学生与普通学生一起学习。
据我了解世界上许多发达的国家(美国、英国等)大多都采取这种方式为残疾人提供高等教育的机会。我们国家无论是《残疾人保障法》还是《残疾人教育条例》都有规定:要求普通高等院校成人教育机构必须招收符合国家规定的录取标准的残疾考生入学。不得因其残疾而拒绝招收。
在2003年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共同发布了《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体验工作指标意见》,把强制性的体验标准改为指导意见。进一步放宽了对残疾学生的录取要求。这些规定和指导意见为残疾学生进入普通高等学校与普通学生一起接受教育奠定了基础。此外,我们国家也有一些独立设置的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曾经与成人高等学校合作办学的模式,举办大专班招收残疾学生或残疾人,通过自考、电视大学等多种渠道接受高等教育。
但不可否认,残疾人的高等教育在我国总体上看,尽管这些年来取得了一些进展,但由于起步晚、起点低,基础薄,困难多,依然存在着许多困难和挑战,还远远不满足广大残疾人对高等教育的需求。
今天在上海市召开的视障高等融合教育研讨会,我认为很有必要。与会代表可以针对目前视障高等教育特别是视障高等融合教育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探讨,对于未来的发展特别是在国家政策保障上提供一些宝贵的建设性的建议。
目前,我国正在组织专家修订残疾人教育条例,已经列入明年的立法计划,这次研讨会的一些好的建议还可以被吸收到这些《条例》当中去。我相信视障高等教育中存在的问题在许多方面具有共性,好的经验和建议对其他残疾人的高等教育也会有益处。
最后,我预祝此次研讨会能够取得成功,同时也预祝这次研讨会对于我们中国视障高等融合教育以及我们中国的残疾人高等教育方面的进步提供很好的建设性的意见。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