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扶贫办
民政部
财政部
农业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文 件
残联发〔2011〕2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扶贫、民政、财政、农业、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局、办)、残疾人联合会,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疾人工作委员会,黑龙江农垦总局残疾人工作委员会:
为做好“十二五”期间农村残疾人扶贫工作,根据《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2011年-2015年)》制定了《农村残疾人扶贫工作“十二五”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扶贫办 民政部 财政部
农业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残联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此件转发至县)
农村残疾人扶贫工作“十二五”实施方案
一、背景
“十一五”期间,各级政府将农村残疾人扶贫纳入各地扶贫开发总体计划,统筹安排,同步实施,促进农村贫困残疾人口大幅减少,收入水平不断提高,生活状况显著改善。
“十二五”期间,国家将实施《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和新十年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纲要,进一步加大农村贫困残疾人扶贫开发力度。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为进一步做好“十二五”期间残疾人扶贫工作,依据《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制定本方案。
二、任务目标
——扶持1000万农村贫困残疾人增加收入,改善生活状况。
——帮助100万农村贫困残疾人接受实用技术培训。
——促进残疾人扶贫基地建设,引导带动贫困残疾人脱贫。
——实施“阳光安居工程”,改善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居住条件。
三、主要措施
(一)贯彻落实《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将残疾人扶贫开发工作纳入各级政府扶贫开发规划,统一安排,同步实施,优先解决。各级党委政府将残疾人扶贫开发工作任务列入扶贫开发目标责任制管理。
(二)实施《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继续开展农村残疾人专项扶贫,确定目标,明确阶段性任务,落实措施。
(三)加大农村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力度,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各级政府实施的各项社会保障政策将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残疾人纳入其中,做到应保尽保。加大对困难残疾人家庭的救助力度,特别是要及时救助因病、因灾导致生活困难的残疾人家庭。进一步制定和落实针对农村贫困残疾人的特殊扶助政策和措施,逐步提高保障水平。
(四)加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残疾人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按照国家残疾人残疾分类分级标准和贫困程度合理区分对象,分类实施扶贫政策。将符合条件的贫困残疾人纳入当地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将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意愿的贫困残疾人确定为扶贫开发对象,给予重点扶持。
(五)落实中央和地方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帮助贫困残疾人家庭优先获得粮食直补、农机购置等相关农业生产的各项直接性补贴以及家电下乡等生活消费方面的补贴。鼓励、帮助贫困残疾人家庭参与设施农业和现代农业试点项目。
(六)继续实施康复扶贫贴息贷款项目。增加中央康复扶贫贷款贴息资金,加大康复扶贫贴息贷款投放。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康复扶贫贴息贷款的管理和使用。项目贷款择优选择确实能够明显帮助贫困残疾人增收的中小型农业产业项目给予扶持。小额到户贷款重点用于扶持种植业、养殖业、家庭手工业、零售商业、家庭服务业等适合贫困残疾人家庭快速增收的经营项目和微利项目。探索贫困残疾人承贷风险担保机制,研究解决贫困残疾人贷款担保难问题。金融部门要针对贫困残疾人的实际情况,加大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力度,提高贫困残疾人金融服务水平。
(七)大力开展农村贫困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中央安排专项资金扶助中西部地区100万农村贫困残疾人开展实用技术培训。各地加大投入,依托社会各种培训机构,根据残疾人个体需求和身体条件,开展不同类别、不同层次、不同科目的多形式实用技术培训,确保每个贫困残疾人家庭至少1名成员掌握1至2门实用技术。政府部门直接举办或间接补助的培训项目要免费培训有意愿和条件参与的贫困残疾人。根据劳动力市场及时调整培训内容和方式,注重培训效果。
(八)结合当地农业产业化发展规划,采取龙头企业带动、公司加农户等成熟扶贫方式,引导和带动贫困残疾人家庭发展生产,增加收入;探索和推广“整村赶平均”、“贫困村互助社”等具有发展前景的农村残疾人扶贫模式。
(九)组织实施“阳光助残扶贫基地”项目。充分发挥“阳光助残扶贫基地”的引导、培训、示范和带动作用,促进贫困残疾人发展生产、增收致富。
(十)将农村贫困残疾人户危房改造纳入本地政府农村危房改造计划,并确保优先安排。实施中央彩票公益金“阳光安居工程”,中央和地方加大资金投入,重点解决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户和无房户的住房困难,改善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居住条件。
(十一)动员社会各界参与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倡导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驻军、武警部门以及领导干部、党团员、志愿者和社会人士积极开展“帮、包、带、扶”结对活动,扶助贫困残疾人发展生产,增加收入,提高生活水平。鼓励社会各种合作组织、互助组织吸收贫困残疾人共同发展。鼓励信贷保险机构优先为贫困残疾人提供支持和帮助。
(十二)加强完善残疾人扶贫服务网络建设。市、县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要将各项政策措施向农村延伸,发挥县乡残疾人服务社作用,为农村贫困残疾人提供全方位服务。开展摸底调查,全面掌握当地农村残疾人农业生产、劳动就业以及生活情况;加强与农村社会化服务机构合作,为贫困残疾人参加生产劳动提供支持和服务;依托农机部门和大中专院校,组织残疾人开展实用技术培训;配合财政、银行等部门,落实残疾人扶贫资金和贷款;加强与贫困残疾人家庭联系,及时帮助解决各种实际困难。
四、督导检查与统计
(一)各地根据本实施方案制定具体计划,做到目标清晰,指标量化,责任明确,措施得力,落实到位。
(二)建立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项目动态督导和监督机制,加强残疾人扶贫工作任务目标的落实。中国残联根据各地残疾人扶贫项目执行情况和任务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资源分配和调整。开展残疾人扶贫项目绩效评估,加强对残疾人扶贫资金的严格管理,提高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益和安全。
(三)省、自治区、直辖市要组织进行年度检查和评估。中国残联将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中期和终期检查。
(四)按照中国残疾人事业统计的要求如实填报各项统计报表。加强对康复扶贫贴息贷款、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项目等数据库的管理。
主题词:教就扶贫十二五实施方案通知
中国残联办公厅
2011年12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