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盲人协会-凯发游戏平台

您当前的位置: 凯发游戏平台 /青海 /

关于进一步加强残疾人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作者:
来自:青海省残联
人气:2576
2013-12-19

 

各州(市、地)党委宣传部,发展改革、民政、财政、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文体广电、国税、地税局(委)、残联:

     根据中央宣传部、国家发改委、文化部、中国残联等11个部委和团体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残疾人文化建设的意见》(残联发〔2012〕7号)精神,结合《中共青海省委 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文化改革发展建设文化名省的意见》(青发〔2011〕31号)、《中共青海省委 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青发〔2009〕15号)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我省残疾人文化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深刻认识加强残疾人文化建设对于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重要意义

     (一)残疾人文化是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残疾人文化彰显了深刻的人道主义内涵,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承载了人类社会平等、友爱、互助、共享的价值取向,是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内容,也是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人文文化。多年来,在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下,我省残疾人基本生活得到保障,残疾人精神文化需求受到重视,残疾人图书、广播、电视、艺术、体育等各项文化工作得到了空前的发展,残疾人文化从业者开始成为“传播美的使者”,促进了全社会文化的繁荣。

     (二)加强残疾人文化建设有利于促进残疾人的全面发展。加强残疾人文化建设,不仅能够丰富残疾人的精神世界,而且有利于残疾人提高自身素质,陶冶道德情操,改善生活状况,实现自我解放;有利于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促进和谐友爱人际关系的建立;有利于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的养成教育;有利于凝聚包括残疾人在内的各族人民群众的精神力量,进一步丰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内容。

     二、全面把握加强残疾人文化建设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三)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任务,以为残疾人提供基本的均等的文化服务、满足残疾人精神文化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为我省加快文化改革发展,建设文化名省做出贡献。

     (四)总体要求。以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残疾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为主体,以残疾人文化服务设施为补充,以基层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村文化活动室、社区文化中心为依托,以残疾人文化、体育工程项目和广播电视栏目(节目)为载体,坚持重心下移,为残疾人提供基本文化服务;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增强社会各界对残疾人文化需求和文化艺术才能的了解,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以文化事业单位改革为契机,制定特殊优惠政策,进一步加大残疾人文化产品的研发和供给,促进残疾人特殊文化艺术发展,鼓励残疾人文化创业,扶持残疾人文化艺术产业发展。

     三、全面加强基层残疾人文化设施建设

     (五)切实纳入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大局。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在规划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过程中,要切实将残疾人文化建设纳入其中,给予特别指导和支持,统筹安排,同步实施;文化大院和文化中心户建设、体育设施、文化信息资源、农村电影放映、农家书屋等文化惠民工程建设项目,在设计、组织落实过程中,要充分考虑残疾人的特殊性,针对残疾人的实际困难和特殊需求,提供必要的服务内容和参与条件,达到资源共享、共赢和共同发展的目标。

     (六)各级公共图书馆逐步建立盲人阅览室。各级文化馆、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村文化活动室、社区文化中心要积极为残疾人提供参与文化、体育活动的场地,增加残疾人文化、体育活动内容。省图书馆盲人阅览室要进一步发挥示范和指导作用。省、州、县各级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中要设立残疾人文化、体育活动场所,配置文化、体育活动用品用具;继续推进影视作品和电视作品加配字幕;州(市、地)电视台积极创造条件,完成“手语栏目”和广播电台残疾人专题节目开设工作。

     (七)切实加强基层残疾人文化设施的管理和使用。文化行政管理、残联等部门要加大对基层残疾人文化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力度。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实行规范化服务,增强综合服务功能,切实提高利用率。国家和省级下拨的文化设施建设资金要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对国家资助我省建立的社区残疾人图书室,有关部门要加强管理,安排使用好配套资金,提高为残疾人提供服务的能力。

     四、加强残疾人文化队伍和残疾人文化艺术团体建设

     (八)建立健全工作岗位管理制度。各级残联要进一步充实宣传文化部门的工作力量;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工作人员、城乡社区公共文化服务岗位人员负责残疾人文化体育活动的组织,乡镇(街道)残联、社区(村)残协残疾人专职委员积极联络配合;鼓励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积极报考乡镇综合文化、城乡社区公共文化服务岗位。

     (九)加强残疾人文化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要加大培训工作力度,建立自上而下、分级负责的残疾人文化体育管理人员和专业人才的培养培训机制;残疾人文化工作者、特殊艺术人才的评奖、职称评定、培训、资助等工作,按国家相关规定纳入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大局。

     (十)重视对残疾人优秀文化体育艺术人才的培养选拔。通过举办各种形式的文化活动(文艺汇演、调演;书法、绘画、摄影、征文和体育比赛等等),发现和培养残疾人作家、艺术家、运动员、教练员、主持人、导演、制作、演员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人,努力造就一批优秀的残疾人文化专业骨干和拔尖人才;充分发挥省级“特殊艺术人才培养基地”的带动作用,培养残疾人特殊艺术人才。进一步完善各类优秀残疾人文化艺术人才库和档案的建设管理工作。

     (十一)加强残疾人文化艺术团体建设。要扶持各类残疾人文化艺术团体和残疾人特殊艺术人才培养基地建设,满足各类特殊艺术人才成长成才需要;有条件的州(市、地)要组建残疾人艺术团,机制上可采取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培养业余队伍从事艺术训练,演出时临时抽调演员、集中定期训练的形式运行。财政、文化、教育、残联等部门要在经费上适当给予补贴。

     (十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残疾人文化建设。发挥社会专业机构的指导作用,依托“残疾人读书指导委员会”,指导残疾人更好地阅读学习;社会各专业服务指导机构要按照残疾人的实际需求,以讲座、交流、培训等多种形式为残疾人提供指导和服务;各级文学艺术家协会要积极吸纳具备条件的残疾人加入协会,培养残疾人特殊文化艺术人才。坚持开展“文化助残公益行动”,广泛吸纳各类新闻、出版行业参加,为残疾人提供更多的精神文化产品;采取贷款贴息、税收优惠等措施,鼓励、引导社会爱心组织、企业关注、支持、参与残疾人文化服务,共同推进残疾人文化艺术健康发展;积极发挥“阳光助残志愿者”队伍作用,为残疾人参与各种文化活动提供帮助,并建立志愿文化助残的协调和激励机制,更好地为残疾人提供服务。

     五、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残疾人文化活动

     (十三)就近就便开展残疾人文化活动。要按照共建共享的原则,整合各种社区文化资源,鼓励在现有公共服务设施中开辟残疾人能够便于参与、设施无障碍、场所固定、形式有效的文化活动场所。在残疾人日常活动的社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残疾人文化体育活动,使残疾人能够就近、就便开展和参与活动。

     (十四)深入开展“残疾人文化周”活动。“残疾人文化周”是开展基层残疾人文化活动的有效载体。要按照集中与分散、定期与日常相结合的原则,着眼于残疾人陶冶情操、愉悦身心、寓教于乐、康复健身等目的,积极开展读书演讲比赛、文艺演出、展览展示、电影播映等文化体育活动;要不断丰富活动内容,创新活动形式,着力于扩大残疾人参与的覆盖面;要进一步加大经费保障力度,使文化周活动成为广大残疾人展示特殊艺术才能、集中参与文化活动的重要平台。

     (十五)扩大“残疾人文化进社区(乡村)”项目覆盖面。“残疾人文化进社区(乡村)” 试点项目,在为残疾人提供必要的社区文化条件,力求残疾人加强学习、提高素质方面取得了显著效果。要继续推进“残疾人文化进社区(乡村)”项目建设,为基层残疾人提供必要的文化、体育活动用品,提供基层残疾人参与文化生活的基本条件。全省在建的 100个社区“残疾人之家”中,要全部将残疾人文化图书室建设纳入其中,并经常性开展图书借阅和文化交流活动。

     (十六)突出展示民族特色。根据我省多民族聚居的特点,注重繁荣多民族残疾人各类社会文化活动,深入挖掘我省历史、民族文化品牌,打造唐卡、镶丝画、堆绣、藏毯、民族服饰、刺绣、盘绣、皮绣、皮影、农民画、烙铁画、雕刻、剪纸、神话传说和说唱艺术等民族民俗民间工艺文化品牌,不断丰富文化活动的形式和内容,逐步提高残疾人文化的适众性。结合各地实际,积极开展创新工作,努力打造一批地方特色的残疾人文化品牌。以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为载体,不断丰富各类残疾人的精神文化生活。

     (十七)推进残疾人自强健身工程。积极推广适合残疾人身心特点的体育健身方法和项目;为基层残疾人体育活动场所和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配置适宜的康复训练器材器械;利用“残疾人健身周”、“全国特奥日”等重要节点,选择残疾人喜闻乐见、富有青海民族民间特色的体育活动项目进行展演、交流,同时提供健身咨询指导、体质测定等服务。

     六、保障残疾人文化权益,发展残疾人文化产业

     (十八)保障残疾人文化权益。财政、民政、发展改革、文化、广电、体育、残联等部门要在规划和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过程中,在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项目、公益文化活动财政经常性支出预算中,在省本级彩票公益金使用中,将残疾人文化纳入其中,统筹安排,同步实施。

     (十九)扶持残疾人文化产业发展。按照分类指导、区别对待的原则,扶持以残疾人群体为主要受众的文化企业,落实发展残疾人文化产业中涉及财政、税收、金融、用地等政策;各地中小、微型企业创业优惠政策要将残疾人文化艺术创业纳入其中;积极搭建残疾人文化创业平台,扶持残疾人文化创业发展;要将残疾人文化创业与残疾人自主创业和集中就业有机结合,使之成为残疾人就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残疾人就业培训机构,要积极组织开展残疾人文化艺术创业从业能力的培训;探索建立残疾人文化艺术产品销售平台,不断拓宽销售渠道;加强对残疾人文化产品创作生产的引导,在民族工艺品加工方面,发挥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残疾人技艺能手的作用,逐步探索残疾人文化产品的产业发展之路。同时,各类产业园区、景区和商业区,要为残疾人创造条件,鼓励残疾人发挥特殊艺术才能,积极参与文化创业;对残疾人文化艺术人才共同创办或参与人数较多的各类文化创业、工艺美术、特殊艺术等企业和团体,按规定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七、加强领导,确保各项保障措施落实到位

     (二十)建立残疾人文化事业领导协调机制。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残疾人文化建设,切实加强领导。各地要建立部门分工负责、残联组织积极协调的残疾人文化建设领导机制,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建设规划,明确职责要求,确保残疾人文化建设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统筹兼顾,同步实施;各宣传文化主管部门在推进文化建设过程中,要广泛听取残疾人建议,吸纳残联组织共同推进。

     (二十一)完善目标考核体系。全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要把残疾人文化建设纳入评价考核体系;全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要明确残疾人文化建设的内容和要求;要把残疾人文化建设作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创建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评估指标,作为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进一步量化评估标准,保障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与物质生活同步改善与提高。

     (二十二)切实发挥残联组织作用。各级残联组织要进一步提高对残疾人文化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深入了解各类残疾人特别是农牧区残疾人对精神文化生活的新期待,探索创新残疾人文化服务的新途径、新载体。充分发挥残疾人各专门协会作用,鼓励、支持专门协会组织开展适合各类残疾人参与的文化体育活动,丰富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要寓教于乐,通过组织各种形式的宣传文化活动,在广大残疾人中进行形势政策和国情教育,弘扬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思想,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引导残疾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自觉履行公民责任和义务。

中共青海省委宣传部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青海省民政厅   

青海省财政厅   

青海省教育厅   

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青海省文化和新闻出版厅   

青海省广播电视局   

青海省体育局   

青海省国家税务局   

青海省地方税务局   

青海省残疾人联合会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五日   

 

录入:伊然 添加:2013-12-19
>>下一条
凯发游戏平台的友情链接
更多

凯发游戏平台 copyright @ 2005-2020中国盲人协会凯发游戏平台的版权所有

  • 网站制作:中国盲人协会网站工作组
  • 无障碍凯发游戏平台的技术支持单位:烟台朱葛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