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梦是上天赋与人的一种本能,无论愿意不愿意,梦总伴随着我们度过一生。梦其实并非仅为一种简单的生理现象,人一旦具备了自我意识,梦便会不知不觉进入我们的日常生活。生理意义上的梦,通常完成于睡眠,很多时候根本不受意识的控制。然而意识无所不在,一旦被梦境主宰,有意无意间必然会左右人们原本井然有序的现实生活。由此可见,人们的所思所想所作所为,人们的喜怒哀乐酸甜苦辣,或多或少都可能蒙受梦的洗礼。
笔耕几十载,我对写小说深有感触,小说写的是现实,小说写的更是梦。由于客观条件的限制,很多梦直到生命终结仍然还是梦,令人心醉神迷的美好生活永远定格于虚无的梦境之中。写小说则另辟蹊径,凭着无所不能的笔墨,不费吹灰之力便能实现现实终无法完成的梦想。虽作家本人的现实生活同样十有八九不尽如人意,虽构思出的美梦成真只出现于纸张或屏幕,但毕竟在精神上成就了一幢美妙的幻化过程!作家的笔可以化险为夷起死回生,也可以化小人为君子化贫穷为富有。伟大的作家甚至可以化腐朽为神奇,将尽善尽美的天堂搬至破绽百出的人间,让人们活的神仙般逍遥自在。然而再怎么妙笔生花,最终面对的还是读者的横挑鼻子竖挑眼。无论冷嘲热讽嬉笑怒骂,还是溢美之词不绝于耳,读者永远是作家的上帝。
所以说,作家的梦应该源于社会,应该源于这个让我们快乐并痛苦着的世界。不管小说中的人物弱小或强大,不管他们实现了多么波澜壮阔史诗般的梦想,作家笔下的梦境终将在人世间尘埃落地。
芸芸众生各有各的梦,有的在官宦梦中浮沉;有的在金钱梦中轮回;有的为了浪漫的爱情之梦赴汤蹈火。更有无数志士仁人,为了实现全人类解放的理想之梦,前赴后继抛头颅洒热血死而后已!写小说就是要揭示人们的真实面目,揭示人们隐藏于心灵深处的梦。人的欲望皆呈现于梦境之中,梦中的灵魂赤裸裸毫无遮掩,将假恶丑或真善美揭露的淋漓尽致。放眼百态人生,现实生活向来冷酷无情,无论你的梦多么美好,绝大多数到头来准是空欢喜一场。与此相反,那些令人窒息的噩梦却常常出现在现实中,向毒蛇一样把我们纠缠的死去活来。无论你多么善良多么助人为乐,可美梦实现的概率丝毫不会比他人高出半点。令人郁闷的是,某些品行不端损人利己者却往往心想事成,她们的梦似乎能得到更多的眷顾。
综上所述,梦并非一定受意识的摆布,但意识却肯定会受到梦境的影响。真善美未必与梦想成真有必然的联系,假恶丑也未必就不能梦想成真,兴许这就是真实严酷的人生吧!尽管美满如意的人生只占可怜的十之一二,但我们追求真善美的脚步却从未停下,因为那是太阳升起的地方,是每个人心目中一道永不消逝的地平线。作家的责任就在于此,无论作家们身处的环境多么恶劣,所书写的文字必须带给读者最美好的享受。可以揭露黑暗,可以鞭笞丑恶,但最终的目的只有一个,让人们感知真善美才是作家最神圣的使命!作为一名盲人作家,我对此更能感同身受,因为我知道一个在黑暗中苦苦挣扎的灵魂最需要什么!
三十二年前,当最后一抹阳光从眼前消失,重见光明的梦便时时刻刻萦绕在我的心头。蔚蓝的天空;洁白的浮云;鲜艳的花朵;灿烂的笑脸,所有的色彩线条统统远去了。根据医学统计,盲人的视觉记忆,通常只能在大脑中保存十五年左右。然而经过了漫长的三十二年,那个绚烂多姿的世界,却仍然出现在我的脑海。每当在键盘上敲击出小说,生动逼真的场景,人物的音容笑貌,仿佛就在我的眼前。我不懂这是不是奇迹,但明白真善美从未离开过自己的心田,在充满希望的田野上一定盛开着永不凋谢的鲜花!
唐代大诗人白居易曾写过一首短词:“花非花,雾非雾,夜半来,天明去。来如春梦几多何?去似朝云何处觅。”我们短暂的一生与悠远的历史相比,犹如晨露般转瞬即逝。然而,用短短的一生去追求一场美轮美奂的春梦,不也是一种美妙而积极的人生吗?
曾读过一本神奇的古书,据说盲人一旦在梦中看清了栩栩如生的景物,就意味着打开了天目。也不知这种说法是否属实,不过我梦境里的世界却如同失明前一样,仍然那么活灵活现生气勃勃。虽然失去了双眼,但我敲击在键盘上的每个字都显得从容淡定,因为小说均来自那个阳光灿烂的梦境。时过境迁物是人非,对现在的我来说,重见光明已然不仅仅是一个梦想,我终于在小说中找到了属于自己的光明世界。是梦却又不是梦,潜移默化中,现实与梦想渐渐浑然一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