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ucla)“全球政策分析中心”发布了一份意义深远的评估报告,报告阐述了各缔约国在保障残障人权利方面所做的努力。
十年前的这个月,联合国通过了《残障人权利公约》(crpd)——它是全球捍卫所有残障人士基本权利的一个标志性人权条约。
全球有超过十亿的残障人口,占全球人口的15%。《残障人权利公约》成为了历史上批准速度最快的人权条约之一。目前已有168个国家批准了该条约。
可是,十年前的诺言是否已实现了呢?
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费尔丁公共卫生学院(fielding school of public health)的“全球政策分析中心”发布了一份意义深远的分析报告,该报告对各缔约国自公约通过以来,在立法方面以及解决全球权利问题的进展情况进行了分析。报告指出,虽然各国在《公约》指导下取得了进步,并开展全球社会运动,但切实履行承诺依然有很长的路要走。
“美国拥有强有力法律用以保障教育、就业和市民生活平等权利,”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费尔丁公共卫生学院全球政策分析中心创建人朱迪·黑曼博士说道,“根据新近的《平价医疗法案》,无论残障人情况如何,都必须确保其拥有医疗保险,从而大大减少了残障人享受平价医疗服务的障碍。然而,在《美国残障人法案》及其他法律面临新的威胁时却十分需要宪法的平等权利的支持。但美国宪法并没有明确规定残障人享有的平等权利——这是一个亟待解决的关键问题。
全球仅有24%的国家通过宪法,禁止歧视或保障残障人平等权利。
全球政策分析中心审查了各国采取的保障残障人权益和减少不平等的具体措施。以下是部分研究发现:
全面的平等权利
宪法规定的权利为争取更多的平等和推翻歧视性法律奠定了基础。宪法对基于残障的平等权利的保障,已向墨西哥的就业歧视发起了挑战;在乌拉圭,它帮助提升了残障人的政治代表权;在加拿大,则帮助提升了残障人所享有的医疗服务。
然而,在宪法中明确保障残障公民权利的国家却不到10%。
宪法保障了残障人士的平等,保障他们免受歧视了吗?
教育
仅28%的国家通过宪法保障残障儿童的教育权。
残障儿童在接受教育和获得重要的学习机会方面还面临着诸多困难。在低收入及中等收入国家,残障儿童的入学率比健康儿童低30至50个百分点。
在5%的国家,残障儿童不能进入公立学校学习,特教学校也只能接收12%的残障学生。部分特殊学校仅接收特定残障类型的残障儿童。
是否为残障儿童提供了融合教育?
就业
只有18%的国家通过宪法来保障残障人士的就业权。
然而,就业权利正变得越来越普及。在2010年及之后通过的宪法中,保障残障人就业权利的占58%。在1990年前,其比例仅有11%。
在对25个最受欢迎的反对就业场所歧视的国家初步调查结果显示,全面保障残障人士在工作中免受歧视的国家有14个,保障残障工人免受非直接歧视的国家有8个。
健康
仅有26%的宪法明确保障了残障人的健康权。
获取早期干预服务对于残障儿童来说是至关重要的,带薪休假可以让双职工家长在不减少收入的前提下,照护他们的孩子。但仅有11%的国家专门为满足残障儿童健康需求为其父母提供带薪假期。
虽然健康权的保障依然不够普及,但在2010年及之后通过的宪法中,保障残障儿童健康权的宪法占 63%。而在1990年前,其比例仅有6%。
在2010年及之后通过的宪法中,有 68 %的宪法禁止基于残障的歧视。58%的宪法保障了残障成年人的就业权,63%保障了残障儿童的教育权。
“全球政策分析中心为所有对残障社会公正感兴趣的人提供了一个独特且珍贵的资源,”迈克·斯大stein说道。迈克是哈佛法律学院残障项目的执行主任,他曾参与《联合国残障人权利公约》的起草工作。他说,“这些包括简单易懂的图表在内的数据对所有人开放。权利倡导人士、政策制定者及研究人员可以利用这些数据来了解全球法律和政策的进展情况。”
黑曼对研究结果做了总结:“《残障人权利公约》是我们全球大家庭所作出的一个承诺,旨在贯彻执行保障平等和融合的法律。然而,我们离理想的世界还很远。理想的世界应该是每个国家都通过了《公约》,每个通过《公约》的国家都能保障残障人的平等权利,确保融合教育,保护残障人在工作中免受歧视。
全球政策分析中心是全球首家,同时也是最大的一家数据中心,它提供了193个联合国成员国在一系列重要领域的大量分析数据,这些领域包括:教育、卫生、环境、贫困、家庭、成年劳动力、婚姻、儿童、童工、平等权利、歧视、老龄人口、残障人士及性别。
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费尔西公共卫生学院建于1961年,学院致力于通过先进的研究、对来自不同背景的未来领袖和医学专业人才开展培训,将研究转换为政策和实践以服务当地社区,国家和全球的方式,来增强公共健康。该学院有来自三十五个国家的六百五十名学生,他们参与了洛杉矶、加洲、美国和世界健康未来的愿景的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