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和中发﹝2018﹞12号文件精神,适应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港)建设的要求,保障残疾人平等获取信息、广泛参与社会生活的权利,共享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文明成果,根据中国残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支持视力、听力、言语残疾人信息消费的指导意见》(残联发〔2017〕77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实施对象
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海南省户籍视力、听力、言语残疾人。
二、信息消费相关优惠
(一)对视力、听力、言语残疾人使用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手机短信、数据流量、宽带网络服务等方面,给予不低于普通用户50%的资费优惠。
(二)中国电信海南分公司、中国移动海南公司、中国联通海南省分公司等针对视力、听力、言语残疾人的特殊需求,制定“科学合理、优惠实用”的专属优惠套餐。专属优惠套餐给予不低于普通用户50%的资费优惠。
(三)对视力、听力、言语残疾人用户的一次性收费项目(如安装、使用数字电视服务费,有线宽带安装费、材料费、调测费等)应给予不低于普通用户50%的收费减免。
(四)为促进残疾人创业就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互联网企业对从事网络创业、电商交易的视力、听力、言语残疾人用户,给予不低于普通用户50%的资费优惠。
三、办理专属优惠套餐工作流程
(一)办理方式
视力、听力、言语残疾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残疾人证原件到省内各基础电信企业在市、县指定办理的营业厅办理。
视力、听力、言语残疾人因身体原因不便到指定办理的营业厅办理的,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
残疾人所在市、县指定专门办理的营业厅地址,可通过联通10010、移动10086、电信10000进行查询。
(二)办理要求
1.视力、听力、言语残疾人持有效证件从中国电信海南分公司、中国移动海南公司、中国联通海南省分公司三家公司中任选一家公司办理一份专属优惠套餐,不得重复办理。
2.对已办理专属优惠套餐的残疾人用户,营业员将在残疾人证备注页中注明:“已办理专属优惠套餐”,并加盖营业厅公章,以便查验。
3.办理专属优惠套餐要严格执行“实名制登记”,认真核验其身份证、残疾人证的真实性。残疾人证由营业员登录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网站在二代残疾人证查询网址()中输入相关信息进行查验。残疾人专属优惠套餐,仅限残疾人本人使用,不得过户,不得转让给他人使用,一经发现,立刻取消使用资格。
4.视力、听力、言语残疾人专属优惠套餐不得与其他资费优惠套餐活动同时享受。
对已办理过其他优惠套餐活动(如存费赠机,购机赠费等活动)的视力、听力、言语残疾人,须在其他优惠套餐活动到期后方可申请办理专属优惠套餐。
5.对出行不便的视力、听力、言语残疾人,可采取绿色通道、上门服务、特事特办的方式,为他们申请办理专属优惠套餐提供便利。
四、切实做好残疾人信息消费优惠政策的相关工作
(一)各级残联要及时掌握残疾人的需求,严格残疾人证的发放和管理,积极配合基础电信企业、互联网公司做好享受优惠残疾人的身份甄别工作。
(二)通信管理部门做好对基础电信企业、互联网企业等的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基础电信企业、互联网企业要落实要求,实施视力、听力、言语残疾人信息消费优惠政策相关措施,切实保障视力、听力、言语残疾人权益。
(三)各基础电信企业要精心设计专属优惠套餐,做好资费公示,通过营业厅、服务热线、新闻媒体等渠道广泛告知。积极宣传视力、听力、言语残疾人信息消费支持政策,丰富宣传内容,加大宣传力度,确保残疾人及其家属知晓政策内容,了解基本程序,方便办理相关手续。
(四)根据工作推进情况,省通信管理局将适时把各基础电信企业落实视力、听力、言语残疾人信息消费支持政策纳入海南省通信行业行风建设年度考核内容。
五、本办法自2019年 10月 1日起施行,具体应用的问题由海南省通信管理局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