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盲人协会音乐与艺术工作委员会是经中国残联同意,由中国盲人协会设立的内部委员会,受中国残联与民政部监督和中国盲人协会领导,是全国盲人音乐与艺术工作者组成的专业性组织。根据《中国盲协音乐与艺术委员会规则》的有关条款,特制定本细则,请会员申请时执行。
总 则
凡申请加入中国盲人音乐与艺术工作委员会的人员,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份(港、澳、台地区个人会员可在换届时适度考虑,按特定程序办理),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拥护中国盲人协会章程,遵守中国盲人协会音乐与艺术工作委员会工作规则,具有较高的文化素养,在所从事的专业领域具有较高艺术成就的盲人音乐家和盲人艺术家,以及在全国或本地区具有一定影响和发展潜力,对国家或本地区音乐与艺术建设能够发挥一定作用盲人音乐与艺术工作者、志愿者及相关人员。
会员标准细则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入会
1、在专业音乐与艺术院团表演工作及民间艺术团体工作;
2、曾接受正规中等及以上音乐与艺术职业教育的人才;
3、从事音乐与艺术教育工作的教师。
4、在专业性比赛中获奖。
5、中青年自由盲人音乐人;词曲创作,音乐制作工作者。
6、长期从事音乐与艺术理论研究、资料收集整理、编译出版、乐器修造等工作;
7、长期从事群众音乐与艺术演出教学活动。
8、盲人民间艺术家(包括音乐与艺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或主要继承者),社会音乐与艺术活动人士(含专业音乐与艺术经纪人、音乐与艺术经理人等)。
入会需要提交的材料
1、中国盲人协会音乐与艺术工作委员会会员申请表电子版
2、近期免冠小二寸证件照片电子版
3、身份证扫描件电子版
4、残疾人证扫描件电子版
5、本人最高学历毕业证书扫描件电子版
6、职称职务证明扫描件电子版
7、获奖证书扫描件电子版(挑选最具代表性的,最多不超过5张)
将以上资料发送至邮箱:,
联系人:郝沁
电话:13488822429(微信同号)
注:中国盲人协会音乐与艺术工作委员会是经中国残联同意,由中国盲人协会设立的内部委员会,受中国残联与民政部监督和中国盲人协会领导,是广大盲人音乐与艺术从业者,爱好者自愿结成的群众组织。委员会秘书处将根据《入会申请表》审核会员资料。符合要求者由主任办公会批准后,上报中国盲协审核。
填写资料必须保证真实有效,最终解释权由本委员会所有!
附件:中国盲人协会音乐与艺术工作委员会会员申请表
中国盲人协会音乐与艺术工作委员会
2019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