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国盲人协会阅读推广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是经中国残联同意,由中国盲文出版社、中国视障文化资讯服务中心(中国盲文图书馆)支持,中国盲人协会设立的专业委员会,受中国残联监督和中国盲人协会领导。
二、宗旨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国残联章程和中国盲协章程;发挥各地盲协的主导作用,建立常规机制,动员社会力量,在盲人中广泛开展读书扫盲活动,帮助盲人获取信息、增长知识,活跃和丰富盲人精神文化生活,更好地融入社会,平等共享公共文化服务,推动残疾人文化事业的发展。
三、任务
(一)在各地指导和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盲人读书和扫盲等文化活动。
(二)密切与中国盲文出版社、中国视障文化资讯服务中心(中国盲文图书馆),各地图书馆、文化馆和盲人教育、培训等机构的合作,开展图书借阅、网上阅读和相关延伸服务,促进盲人的扫盲和阅读活动的发展。
(三)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读书演讲、主题征文、专家讲座、口述电影、知识竞赛、教育培训等活动,发挥各类网站和数字资源的优势,丰富盲人的精神文化生活。
(四)鼓励社会各界服务于盲人文化事业,加强与港台地区和国外盲人文化组织的合作与交流。
四、委员会委员由中国盲人协会委员、中国盲文出版社、中国视障文化资讯服务中心(中国盲文图书馆)及相关机构代表组成,名单由中国盲人协会确定。
五、委员会主任、副主任人选由中国盲人协会提名,经委员会会议选举通过。
六、委员会会议职权
(一)通过和修订委员会工作规则;
(二)审议并向中国盲协提交委员会工作报告;
(三)选举主任、副主任;
(四)研究盲人阅读推广相关工作。
七、委员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委员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一般情况下,委员会每五年为一届,特殊情况下可适当提前或推后。
八、委员会秘书长由中国盲人协会指定。
九、主任办公会为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办公会由主任召集,副主任、秘书长参加。主任办公会应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对“三重一大”事项进行研究决策。
十、委员会开展重大活动须经中国盲协批准;委员代表委员会参加国内外重要活动须经中国盲协同意。
十一、本会经费来源包括捐赠、财政拨款及其他合法收入。
十二、委员会相关工作的财务收支由中国盲协统一管理,工作及财务情况须在委员会会议上报告并在中国盲协网站进行公示,接受中国残联、第三方审计机构和社会的监督。
十三、本工作规则的修订须由中国盲人协会同意并经委员会会议审议,解释权属委员会。
十四、本规则经中国盲人协会阅读推广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于2020年11月25日起正式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