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是指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因劳动权利和义务而发生的争议。具体包括:因企业开除、辞退职工和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用人单位录用职工非法收费、集资、风险基金、培训费、抵押金、保证金等发生的争议;因认定无效劳动合同、特定条件下订立劳动合同、职工流动、用人单位裁减人员、经济补偿和赔偿发生的争议;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依照《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处理的其他劳动争议。
● 劳动争议的双方当事人,一方是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行政机关或个体工商户,另一方是职工(个人或集体),如果争议不是发生在以上双方当事人之间,而是发生于行政领导人之间、职工之间或者工会与职工之间,就不属于劳动争议。同时,只有与实现劳动权利和义务有关的事项而发生的争议,才能构成劳动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