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它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即按银行同期贷款最高利率计付的债务利息上增加一倍;
(2)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它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非金钱给付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3)如果迟延履行已给申请人造成损失的,应由被执行人双倍补偿申请执行人已受到的损失;如果没有造成损失,迟延履行金可以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决定。
● 被执行人迟延履行的,迟延履行利息或迟延履行金自判决、裁定或其它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届满的次日起计算。如果被执行人拒不交付迟延履行利息或迟延履行金,人民法院可以采取有关金钱给付的执行措施予以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