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残疾人和解决残疾人问题,是衡量一个社会文明进步程度的重要标准之一。不同的时代有不同的残疾人观。在中国长期的封建社会和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里,生产力低下,繁重的体力劳动构成生产力的主体,体壮者被推崇,体弱者被鄙视,迷信思想甚至将残疾看成是“恶疾”,是 “天意”,是不祥的象征,是前世作孽的因果报应;残疾人往往被视为“废人”,是家庭和社会的累赘。广大残疾人备受歧视和压迫,过着低人一等的生活。尽管历代曾有过某些救助残疾人的善举,但杯水车薪,并非社会主流。
新中国建立后,残疾人在政治上获得了解放,公民权利和人格尊严开始得到承认和尊重,残疾人事业起步并得到一定的发展。但由于社会历史条件的局限,在上个世纪五六十年代,残疾人主要被视为同情照顾和扶助救济的对象,平等参与社会的问题尚未得到应有的重视。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发生了深刻变革,人道主义思想在实践中被重新认识,人们对于残疾人的观念发生了深刻变化,以“平等?参与?共享”为核心内容的现代文明社会的残疾人观逐步形成。现代文明社会的残疾人观。主要内容有:
1、自有人类社会就有残疾人,残疾是人类发展进程中不可避免要付出的一种社会代价。
这是站在人类发展的高度上来看残疾人问题。在人类社会的发展进程中,由于遗传、疾病、自然灾害、事故、战争和环境污染等自然和社会的原因,残疾的发生是不可避免的。在人类历史的各个阶段,在每个国家、每个社会的各个阶层,都有残疾人存在。残疾人同其他社会成员一样,是人类的组成部分,虽然有某种缺陷,但决不是异类、另类,而是人的多样性和差异性的一种表现。在残疾人和健全人之间并没有截然分明、不可逾越的界限,健全人可能因某种原因致残,残疾人也可能通过康复脱残。另外,残疾的标准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由于各国国情不同,经济、社会的发展水平存在差异,残疾的标准也就有所不同,在一国较为宽泛的残疾标准下的一些轻度残疾人或者某些类别的残疾人,在另一国比较严格的残疾标准下就不会被视为残疾人。随着人类文明的演进特别是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通过对残疾现象的研究,人们越来越多地认识到残疾发生的原因和规律,从而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在一定程度和一定范围预防残疾的发生,控制残疾的发展,使人类自身不断完善,人类社会得到进步。交通事故造成的残疾,促进了交通法规的完善;工伤造成的残疾,推动了劳动安全法规的制定;脊髓灰质炎造成的残疾,促使人们研制出预防这种疾病的糖丸;出生缺陷的发生,促使人们重视优生优育。社会的这种进步,是以广大残疾人承担了残疾所造成的痛苦和后果为前提的,因此,残疾人的残疾客观上成为人类发展和社会进步所付出的一种代价。
2、残疾人的公民权利和人格尊严,应与健全人一样应受到尊重和保护。
人权,是现代社会的基石。残疾人与健全人一样,他们的人权是生而有之,应当受到尊重和保护。我们的宪法和残疾人保障法规定:残疾人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同其他公民平等的权利。任何对残疾人的偏见和歧视,任何损害残疾人的权利和尊严的行为,都是违背法律规定和现代文明理念的。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公民个人在运用法律和进行活动时,必须尊重和保护残疾人的公民权利和人格尊严,禁止任何歧视、侮辱和侵害残疾人的行为,特别是要禁止基于残疾的原因,对残疾人进行排斥、限制和区别对待,从而损害其合法权益。在社会生活中,残疾人的平等权利常常表现为要求机会均等,即在各个方面能够同其他社会成员一样,享有同等的参与社会事务和利用社会资源的机会。
3、残疾人有参与社会生活的能力,同样是社会财富的创造者。
看待残疾人,应该着重看他们所具备的能力,而不是他们的残疾。判断残疾人的能力,应该着眼于他们能干什么,而不是不能干什么,这是认识残疾人能力所应有的态度。虽然残疾使残疾人某些方面的功能受到损害和限制,但是通过提供社会补偿,调动并发挥人体自身的代偿功能,扬长避短,可以使被损害和限制的能力得到最大限度的弥补,以适合的方式认知世界,参与社会,创造财富,达到与健全人同等的程度和水平。事实证明,残疾人身上蕴藏着丰富的潜能,同样具有生活能力、劳动能力、接受教育能力、参与能力和创造能力,一些人甚至在某些方面显示出超乎常人的能力。只要对他们提供康复,施以适合其特性的教育,为其劳动就业创造条件,他们就可以同健全人一样施展才能,创造社会财富,参与社会发展和推动社会进步,最终的受益者不仅是他们自己,而且包括其他社会成员。残疾人中的佼佼者,还对人类文明的发展做出了特别杰出的贡献。孙膑两腿致残,写出了《孙膑兵法》;贝多芬双耳失聪,创作了著名的《第九交响曲》;海伦?凯勒既看不见又听不到,只能靠触觉与外界交流,却写出了一部部感人至深的作品;富兰克林?罗斯福坐着轮椅入主白宫,领导美国人民克服经济危机,进行伟大的反法西斯战争。还有著名科学家、《时间简史》的作者霍金,他全身瘫痪,却走在物理学研究的最前沿。这样的事例不胜枚举。中外历史和现实都证明,残疾人同样是社会财富的创造者,是社会进步的参与者和推动者。
4、造成残疾人问题的根本原因不是残疾本身,而是外界的障碍。
残疾人问题是社会问题,任何人权利的实现和能力的发挥都离不开一定的社会补偿条件,社会补偿对于残疾人尤为重要。残疾对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影响程度,主要取决于外界环境因素。通过提供一定的社会补偿,可以使残疾的实际影响变得比人们想象的小得多。台阶对于依靠轮椅的肢体残疾人、无字幕影视节目对于聋人、常规印刷文字对于盲人等,障碍是显而易见的。健全人登高需要台阶,大家都习以为常,但坐轮椅的残疾人对台阶就没有办法,他需要一条坡道,没有坡道这个补偿条件,他就有障碍,障碍使他们处于不利地位。影视节目没有字幕,听力障碍者就难以观看。常规印刷的文字,盲人就无法阅读,他需要盲文。可以说,提供了充分的补偿条件,残疾就不成为问题,不提供补偿条件,残疾就成为问题。因此,造成残疾人问题的根本原因不是残疾本身,而是外界环境的障碍,解决残疾人问题有赖于国家和社会的行动。国家和社会有责任采取措施,发展残疾人事业,为残疾人提供特别扶助,减轻和消除外界障碍的影响。应该指出的是,对残疾人的特别扶助措施,是为了减少和消除由于社会补偿条件不足而给残疾人造成的事实上的不平等,并不妨碍和影响其他社会成员实现自己的权利,因而不应视为是对其他人的歧视或不公正,恰恰相反,它体现了社会公正,促进了社会和谐,是文明进步的表现。
5、残疾人事业是崇高的事业,是人道主义的伟大实践。发展残疾人事业是政府和全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
残疾人问题关系到人权保障、生产力解放和社会和谐,是一个不容忽视、必须解决好的重要社会问题。人道主义是残疾人事业的旗帜,对残疾人这个困难群体给予帮助,是人道主义的具体体现。解决残疾人问题,必须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大力发展残疾人事业。残疾人事业是体现人文关怀、促进社会文明进步的崇高事业,是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残疾人事业是政府和全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要通过发展残疾人事业,使残疾人的权利得到更好的实现,保障残疾人以平等的地位和均等的机会,充分参与社会生活和社会发展,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概括地说就是实现“平等?参与?共享”。
残疾人问题从来就不是孤立存在的,它总是与一定的经济条件和社会发展水平密切相关。解决残疾人问题的根本途径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推进社会的文明进步。经济越发展,社会越进步,越要求发展残疾人事业。残疾人事业的发展也必须融于经济社会的发展之中,并与其相协调。在现阶段,发展残疾人事业要立足于我国的基本国情,与经济社会的发展相适应,既缩小差距又不超越现实;既要立足当前,讲求实效,优先解决残疾人迫切需要而又可能满足的基本需求,又要着眼长远,打好基础,建立残疾人事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的长效机制。
6、残疾人要自强不息,履行应尽义务,实现人生价值。
残疾人是社会人,参与社会离不开良好的外部条件,但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也要持积极进取的态度,发扬自强不息的精神,增强自身能力,实现人生价值。外部条件是外因,如果不通过内因起作用,平等参与社会也是空话。比如特教学校的课桌、教具和师资再好,但假如学生自己没有发奋读书的愿望,不到学校去读书,什么样的好条件也帮不了他。日新月异的社会发展对残疾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呼唤着残疾人的奋斗精神。残疾人只有乐观进取,不懈奋斗,积极参与社会生活,才能克服自卑感和依赖心理,磨练意志,提高素质;才能适应社会,融入社会,展示自身能力,增进社会理解。我们把残疾人的模范命名为“自强模范”,就是特别强调自强的精神。《周易》上说:“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强调的就是这个道理。另外,作为公民,残疾人要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增强社会责任感,履行好应尽的社会义务,这也是残疾人参与社会的一个重要方面。
7、将扶残助残的传统美德,注入到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建设中,促进良好社会风尚的形成。
中华民族自古以来就有扶弱、济困、助残的传统美德。《周礼》中有“慈幼、养老、赈穷、恤贫、宽疾、安富”的思想。孔子提出“大同”思想,主张“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孟子提出“仁爱”,墨子提出“兼爱”。这些思想对后世产生了积极影响,传承至今。到了当代,扶残助残的传统美德作为宝贵的精神财富被赋予新的意义,注入新的内涵,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得到提倡和发扬,成为现代人高尚的道德情操和现代文明社会残疾人观的重要思想内容。经济的繁荣和社会的进步,需要道德的发展和完善。帮助残疾人,是一种高尚的行为,是对道德的完善和升华,有利于实现人生价值,促进良好社会风尚的形成。应当在全社会大力倡导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广泛开展扶残助活动,为残疾人解决困难和问题。。
8、残疾人的解放,是人类文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一个重要标志。
人类的解放不仅要消除奴役、压迫和剥削,还要消除歧视、偏见和陈腐观念导致的不平等社会现象,最终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它不但涉及经济基础、社会制度的变革,也要求社会思想文化的全面进步。残疾人的解放,对残疾人而言,是消除障碍,全面发展,实现“平等?参与?共享”;对健全人而言,是消除愚昧、偏见和歧视,实现道德的完善和精神的升华;对社会而言,是追求和谐友爱,实现进步平等。因此,残疾人的解放和民族解放、妇女解放一样,是人类解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不仅是对残疾人的解放,也包含了社会解放的意义。残疾人的解放就其终极意义来说,是人类从残疾人的解放中获得新的解放。可以说,残疾人的解放是衡量人类解放的广泛性与深刻性的重要尺度之一。现代社会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发展,特别是残疾人事业的兴起,为残疾人解放提供了可能,创造了条件。以人类解放为最高目标的共产党人,以实现全体人民的富裕幸福为根本目的的社会主义国家,更应为之不懈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