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联组联〔2001〕13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残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联,黑龙江农垦总局残联:
世界聋人联合会和世界盲人同盟分别决定每年9月的第四个星期日为国际聋人节、每年10月15日为国际盲人节。中国残联连续几年下发关于庆祝国际聋人节、国际盲人节的通知,两节活动越来越受到各级残联的重视,各地聋人协会、盲人协会在残联有关职能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组织聋人、盲人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庆祝活动,充分展示了我国聋人、盲人风采,弘扬了热爱生活、自强自立、乐于奉献的精神,赢得了社会的理解和普遍赞扬,在社会上产生了较大反响,成为每年继"助残日"之后形成的又一个宣传高潮。
今年9月23日是第44届国际聋人节,10月15日是第18届国际盲人节,各地残联要继续给予高度重视,切实按照邓朴方同志关于加强专门协会工作的指示精神,将两节的庆祝活动搞好。庆祝活动要以专门协会为主,组联部门或其他职能部门配合开展工作。专门协会要广泛听取广大残疾人关于开展节日庆祝活动的意见,协会主席、委员要认真研究,制订庆祝方案;具体庆祝活动内容和活动形式不求统一,可根据本地实际组织安排;要通过活动,进一步动员广大盲人、聋人走出家门,走入社会,广泛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文明成果。
各级残联要指定专人或职能部门协调配合专门协会开展工作;要划拨一定经费用于庆祝活动;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做好宣传报道工作,使两节活动广而知之,同时协调新闻机构,做好媒体宣传工作。今年两节的庆祝活动将作为常规工作纳入协会日常管理,没有特殊需要,中国残联将不再另行通知。请各省于每年11月15日前将两节活动情况报中国残联组联部,中国残联将对各地经验、做法予以通报。